规章
行政规范性文件
其他文件
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流程,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发布内容准确、权威,现就规范信息发布,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落实“三审”管理
(一)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,按照“谁审核谁负责、谁发布谁负责”原则,全面落实信息内容发布“三审”制度,明确审核主体、审核流程,严把政治关、法律关、政策关、保密关、文字关。
(二)完善工作机制。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存档等制度,将发布信息逐一做好存档。挑选政治素质高、专业素养强的人员从事信息发布工作,办公室和地震监测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读网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。
(三)加强账号安全管理。加强平台账号安全管理,建立人员账号信息变更台账机制等。及时调整离调人员账号,禁用系统默认或匿名账号,杜绝使用“默认口令”“弱口令”。
二、规范“三审”流程
(一)初审(一审)。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,重点审核文字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保密性,杜绝因擅自信息发布造成泄密和泄露个人隐私。
(二)复审(二审)。由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,在全面了解、审查文字内容的基础上,从更高角度对文字内容的中心主题、质量和表现形式等方面,进行原则性审核。
(三)终审(三审)。由分管领导承担负责,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,做好政治类表述规范审核,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。 终审通过后,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。
三、严肃“三审”纪律
(一)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(二)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,凡涉及国家秘密、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、内部办公信息、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。
(三)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。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。严禁公号私用,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,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。
(四)严格落实“三审”制度,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,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