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热线留言办理工作,充分发挥其密切联系群众、为民排忧解难的作用,特制订本制度。
第二条 工作宗旨
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通过受理群众来电,拓宽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,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,了解民情、反映民意、集中民智、为民造福。
第三条 工作职责
1.局办公室每天准时登陆热线留言办理平台,查看有无相关交办事项。
2.根据市政府领导、市长热线办交办事项,认真办理群众来电或投诉的问题,确保答复让群众满意;
3.负责处理市领导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其他事宜。
第四条 工作原则
1.领导负责制原则。局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,政务公开及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,局办公室为此项工作的承办部门。各科室要切实配合好办公室开展此项工作,做到认识到位、人员到位、责任到位、措施到位、落实到位。热线留言办理要切实落实“三审制”。
2.群众满意原则。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根本标准。
3.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原则。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,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归口办理,不允许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。
4.限时办结、承诺服务原则。对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,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,实行限时办结,承诺服务。对于一些比较简单、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咨询类事项,要当场予以答复;对于需调查处理的事项,要在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办理结果。
5.实事求是、注重实效原则。办理工作要坚持对群众高度负责,尊重客观事实,依法按政策办事,注重办理实效,做到取信于民。凡符合法律政策规定而且能够办理的事情,要立即办理;条件不具备、一时解决有困难的,应向群众讲明情况,并积极创造条件,争取尽早解决;对超越法律政策规定或不合理的要求,要耐心解释,讲明道理,取得群众的理解。
6.责任追究原则。对办理工作不重视、推诿扯皮、解决问题不及时、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,要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。
第五条 值班电话及传真
电话:0563-2199006 传真:0563-3022148
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地震局机关内设科室。
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,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。